【导语】:宁波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1〕121号),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安排,同时明确将继续严格实施“公民同招”政策。
2021宁波民办学校招生要求+招生范围一览
招生要求
主要要求有三:
一是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
二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
三是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即电脑随机录取)。
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公办初中学校可以按照单独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也可以按照小学学区划分,实行小学与初中“校校对口”的方式招生。
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兴宁中学、华茂外国语学校、至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为市本级区域,即海曙、江北、鄞州、东钱湖、高新区;在当地招生不足的,和其它民办学校一样,可在全市范围内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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