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海县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现已公布,招生对象为小班新生,即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024年宁海幼儿园报名录取流程
报名录取流程
按公民办幼儿园同步招生工作要求,幼儿园报名录取工作流程如下:
(一)第一阶段:各类幼儿园进行线上招生录取
1.公布幼儿园招生信息(4月4日)
今日宁海、宁海教育网、“宁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公布《宁海县2024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表》。
2.线上志愿填报(4月22日-4月24日,7:30——22:30)
符合入园条件、要求在我县幼儿园就读的第一类和第二类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入园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完成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宁海县”,进入报名通道后登记相关信息,选报顺序与录取无必然联系,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填一处房产信息。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定位“宁海县”,在城市频道中找到“甬有优学”应用,选择热门服务中“幼儿园入园”。
3.线上审核录取(4月25日- 5月13日)
(1)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以下顺位录取
第一顺位:适龄儿童为本区域户籍对象,且父(母)在本区域内购房。
第二顺位:适龄儿童为本区域户籍对象,且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区域内购房。
第三顺位:适龄儿童仅为本区域户籍对象或仅有父(母)房产。
第四顺位: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区域内购房。
符合配套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录取,小区业主子女按小区房产取得时间先后录取(以父母房产优先)。有剩余学位按以上顺位录取适龄儿童。
在录取过程中,同顺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本顺位可招生人数时,全额录取;同顺位报名人数大于本顺位可招生人数时,本顺位对象全部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委托公证处全程操作)。第一阶段统一招生结束后,适龄儿童入园名单由各招生区域向社会公示(5月14日— 18日),入园通知书由录取幼儿园发放,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2)非普惠性民办园自主录取
由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数自主招生。
(二)第二阶段:有剩余学额的幼儿园进行线上招生录取
1.公布幼儿园招生信息(5月20日)
“宁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有剩余学额幼儿园的招生数。
2.线上志愿填报(5月21日-5月23日,7:30-22:30)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和第三类适龄儿童家长自主选择一所有剩余学额的幼儿园线上报名,报满即止。
3.线上录取(5月24日—5月27日)
招生结束后,适龄儿童入园名单由各招生区域向社会公示(5月28日— 6月3日),入园通知书由录取幼儿园发放。
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家长自行到有剩余学额的幼儿园自主报名(6月11日——6月15日)。
政策来源:宁海县教育局,原文http://www.ninghai.gov.cn/art/2024/4/3/art_1229092282_59131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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