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户口已报
(1)补发申请登记表(补发机构领取);
(2)父母亲、证件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父母亲、证件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遗失作废登报声明原件(县级,经上级同意正式公开发行的);
(5)原签发机构提供申领登记表(医务人员填写上半部分并盖公章)、原始出生证打印件(盖公章)。
2、户口未报
(1)补发申请登记表(补发机构领取);
(2)父母亲、证件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父母亲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遗失作废登报声明原件(县级,经上级同意正式公开发行的);
(5)原签发机构提供申领登记表(医务人员填写上半部分并盖公章)、原始出生证打印件(盖公章);
(6)父母亲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未报证明。
办理流程
1、到原签发机构索取申领登记表(医务人员填写上半部分并盖公章)、原始出生证打印件(盖公章);
2、登报声明原出生证遗失作废;
3、相关资料及证件齐全后去户籍所在地妇幼保健院;
4、妇幼保健院审核资料、查验证件;
5、条件合格的,五个工作日后领证。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间:材料齐全、条件合格的,五个工作日后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