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台湾通行证续签可以通过网上续签和窗口续签办理,建议大家使用网上续签的方式,如果离办理大厅近也可以选择窗口续签。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2、宁波市常住户籍居民通过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行社组团赴台湾地区旅游。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
(1)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并提交复印件。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该通行证原件,通行证有效期须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1个月以上。
办理流程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相片(见标准)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首次申请须另外提交相同规格的相片2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提交户口簿。
3、提交具有经营赴台旅游资质的组团旅行社出具的团队旅游办证名单表。
4、旅游团领队申办证件及签注由其所在的组团社统一向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交验组团社出具的公函及赴台旅游领队证。其中异地申请的,由审批机关发函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相关情况后予以办理。
5、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提交申请。
6、等待续签签注。
办理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出入境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326号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11号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中山路4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办理时限:公安机关对再次申请往来台湾签注的,一般情况下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急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