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需要说明的是,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为其缴费满3个月仅是最低的条件要求,并非只要用人单位为其缴费满3个月即可不再继续缴费。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是指用人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连续不间断缴费。如果用人单位为一职工缴费满3个月以后,在职工仍然在职的情况下中断为其缴费,则用人单位就没有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职工生育后,其生育待遇即不能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而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