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象有哪些,小编整理了相关方面的内容,供广大市民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象包括:
(1)只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2)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配偶死亡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一方;
(3)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4)依法生育二个子女,其中一个死亡,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依法收养一名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也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上述人员依照《收养法》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不影响其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