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本地宝整理了困难企业稳定就业补贴申报指南,包括其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供广大市民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困难企业稳定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受理部门:宁波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受理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618室
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0574—83867158
受理条件:
1、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地方产业和环保政策,已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稳定员工队伍措施;
2、企业申报期当季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季下降30%及以上且当季末利润总额为负;
3、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
4、企业在册职工每月在100名及以上,以申报期上年12月缴纳失业保险费人数为准;
5、申报期上年12月,本市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缴纳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费人数)占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总人数30%及以上;
6、以申报期上年12月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减少不超过5%;
7、至申报期上年12月,企业在我市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2、企业会计报表中利润表复印件,须经企业主管地税部门盖章认定,并加盖单位公章;
3、《宁波市困难企业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
4、《宁波市困难企业申请稳定就业补贴花名册》(电子格式);
5、企业已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稳定员工队伍措施的相关文件等(原件)。
( 以上所需材料均为一份)
办理流程:
1、企业可持以上申请材料到市就业局进行申报.相关表格可在“宁波就业网”上进行下载。
2、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补贴的标准及金额,条件不符的,退回相关材料。
3、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向企业发放稳定就业补贴。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