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比例等信息大汇总来了,具体可在正文查看。
职工医保
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上一自然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以上年省社平的300%-60%为上下限),按8.5%的比例缴纳,职工本人按2%的比例缴纳;
2.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以上年省社平的300%-60%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10%的比例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自2022年7月1日起在参加我市职工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按0.5%的比例缴纳。
缴费方式
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无需个人办理缴纳
灵活就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户籍人员,或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月缴费。
1.参保登记
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职工参保登记”事项办理。
2.缴费方式
完成参保后,通过税务部门指定渠道缴费,可签订银行代扣协议或线上自主缴费。
支付宝缴费办理流程
打开支付宝,在上方搜索栏输入“宁波社保缴费”并进行搜索,点击进入“宁波社保缴费”小程序。

缴费人可以为自己或是他人进行缴费,以“我帮他人缴”为例。

填写缴费人姓名和证件号码,缴费人类型选择“灵活就业”,点击“下一步”。

选择“医疗保险”。

选择需要缴纳的社保账单,点击“去支付”。


缴费年限
在本市办理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人员,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满20年,可按规定在养老保险退休地办理享受本市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的手续,驻甬省部属单位职工参照执行。
在市外办理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人员,其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满20年(含军人服现役年限),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含在部队参加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的,可按规定在本市职工医保最后参保地办理享受本市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的手续;其中,省内市外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职工医保最长实际缴费年限地须为本市,省外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退休前职工医保最后参保地须为本市。
城乡居民医保
集中缴费时间
(一)集中参保缴费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25日。
(二)待遇享受时间: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加2027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其待遇享受时间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将面临至少3个月待遇等待期。
缴费标准

(年龄计算以参保年度起始前一天,即202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持居住证参保人员参加我市居民医保时,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和待遇标准按照本市户籍同类参保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本市户籍的以下六类人员,其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含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方式
各类居民完成参保手续后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税务”中的“宁波社保缴费”服务、“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或电子税务局App、“浙里办”App等进行线上缴费。注意:若出现因数据传输延时造成缴费不成功,建议在办理参保手续后次日再进行重试。
本市全日制学籍学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办理缴费手续。务必要在接到学校的缴费通知后再办理,避免因缴费信息尚未生成而无法缴费。
2.线下缴费方式
可使用市政务自助办事终端办理缴费。
可通过九大合作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鄞州银行]各网点柜面查缴。
3.使用近亲属家庭共济方式缴费
已与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由省内近亲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起,使用其历年账户结余资金缴纳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具体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税务”中的“宁波社保缴费”服务、“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或电子税务局App、“浙里办”App以及市政务自助办事终端等缴费渠道进行缴纳。
温馨提醒: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参保】可获取2026年度宁波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办理时间、参保条件及对象、缴费标准、参保&缴费办理入口、办理流程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