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企业只要招用失业6个月以上的女满40至50周岁、男满50至6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就能够申请企业招用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啦,快来看看申请步骤吧。
申报对象及条件:
对招用户籍在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保税区、东钱湖区(以下简称市级统筹区)内,失业6个月以上的女满40至50周岁、男满50至6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额度按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申报地点:
认定被征地人员的区指定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程序与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申报受理程序相同。
单位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鄞州区就业管理中心 | 钱湖南路578号 | 88225075 |
海曙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顺德路136弄58号4楼 | 87451886 |
江东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兴宁路456号 | 87811022 |
江北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人民路272-1号 | 87676344 |
镇海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招宝山街道工农路1号 | 86250207 |
北仑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四明山路700号 | 86784029 |
保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 保税区大厦二楼 | 86896593 |
大榭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行政商务区滨海南路111号8楼 | 86764385 |
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 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广贤路997号 | 87911385 |
东钱湖区人事劳动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东钱湖镇莫枝北路369号 | 83015355 |
申报时间:
每半年一次。上半年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7日,下半年申报时间为12月17日至12月23日(休息日除外)。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劳动合同》、身份证、《企业招用被征地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及《宁波市被征地人员申请就业登记证》。
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