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中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只要符合以下要求,可申报补贴时毕业生处于申报单位在职状态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市级统筹区内的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2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费;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同一家企业(本市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派遣员工必须在宁波工作);申报补贴时毕业生处于申报单位在职状态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个人负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报材料:
①《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一式三份,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③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需提供派遣合同和实际工作单位用工证明
④《宁波市就业登记表》及其复印件;⑤身份证复印件或在甬户籍证明。高校毕业生学历证明。
申报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纳税口径于次年1月15日至2月底向同级政府人力社保部门申报上年度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情况,其中市本级企业报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单位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宁波人力资源大厦2楼 | 87861815 |
海曙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中山西路298号 海光大厦3楼1号窗口 | 88282828 |
江东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 1号楼三楼53号窗口 | 87811342 |
江北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江北区槐树路88号 | 87667718 |
镇海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镇海工农路148号 | 86290666 |
北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北仑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 北仑区长白山路509号 | 86780616 |
鄞州区就业管理中心 | 区各乡镇街道办理 | 28830077 |
保税区人才中心 | 北仑保税区大厦二楼 | 86896593 |
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和 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广贤路997号1楼 服务大厅14号窗口 | 87909644 |
大榭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 中信广场东楼一楼人才中心 | 86768212 |
东钱湖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 莫枝北路369号 行政服务中心2楼1号窗口 | 82832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