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市民卡损坏
注:不提供通用卡挂失补发服务,且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办理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军人身份证、武警警察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等)
已损坏的市民卡
办理流程
1、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营业网点办理
2、根据市民卡损坏原因决定是否收费,人为损坏需缴纳20元工本费(目前优惠10元)
3、30天后至办理网点领卡
办理地点
宁波市民卡各营业网点
江东区百丈营业厅
地址:彩虹南路66号
营业时间:7:45-17:00
海曙区宁兴营业厅
地址:环城西路南段568号
营业时间:7:45-16:30
江北区中马路营业厅
地址:中马路561号
营业时间:7:45-16: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30天
办理费用:
人为损坏缴纳20元工本费(目前优惠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