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积分入户已经在宁波市实行了,各个区政策也都有差异。那鄞州区量化积分标准如何?各项资格分值如何?快来看看吧!
宁波鄞州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标准
注:此标准为暂行标准,后续会更新
分 类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区级审核 评分单位 | 审核形式 | 申评人向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
基 础 项 目 120 分 | 年龄结构 (2分) | 年龄在18周岁(含)—50周岁(含)区间的,得2分。 | 公安分局 | 系统自动 评分 | 无需提供材料。 |
文化程度 (35分) | 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历、硕士学历、本科学历、大专学历,分别得35、20、10、5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 教育局 | 依证明材料审核评分 | 1.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证书验证材料1份。国内学历查询网站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如网上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认证机构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renzheng.cscse.edu.cn)。 | |
就业情况 (5分) | 与鄞州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或持有本区工商营业执照、承包土地50亩以上从事农林牧渔生产的,连续1年以上的,得5分。 | 人力社保局 市场监管局农林局 | 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 1.劳动合同原件。 2.就业登记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土地承包合同(需经所在镇、街道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鉴证)。 | |
职业技能 (35分) | 职业资格五级,得5分;技术员级职称或职业资格四级,得10分;取得创业培训证书,得10分;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三级,得16分;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二级,得25分;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或职业资格一级,得35分。 按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 人力社保局 | 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 1.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2.创业培训证书原件。 3.涉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提供资格证书和评审表。如是外地取得,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或职称管理部门公布的文件。 | |
社会保险 (18分) | 参加鄞州区内社会保险,每满1月得0.1分,最高18分。 | 人力社保局 | 人工核查 评分 | 无需提供材料。 | |
居住年限 (5分) | 《浙江省居住证》持证人在鄞州区连续居住(包括持证前、持证后)满1年开始计分,每满1月得0.1分,最高5分。 | 公安分局 | 人工核查 评分 | 无需提供材料。 | |
住房情况 (10分) | 本人或配偶申请居住在已列入鄞州区政府公租房计划的公租房的,得10分。 | 住建局 | 系统自动 评分 | 结婚证原件。 | |
申请人或配偶在鄞州区拥有国有住宅或国有商服用途的不动产权,得10分。(以鄞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登记为准) | 国土资源 分局 | 系统自动 评分 | 结婚证原件。 | ||
任职情况 (10分) | 在鄞州区担任综合评价C类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车间班组长,得3分; 担任综合评价C类以上规上工业企业中层管理(包括车间主任)以上,得5分; 担任综合评价B类规上工业企业中层管理(包括车间主任)以上职务,得8分; 担任综合评价A类规上工业企业中层管理(包括车间主任)以上职务,得10分; | 经信局 | 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 企业任职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 |
加 分 项 目 80 分 | 紧缺岗位(10分) | 属于鄞州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工种岗位从业人员,且连续从业1年以上的,得10分。 | 人力社保局 | 实地审核 评分 | 劳动合同原件。 |
投资纳税 (10分) | 近5年内在鄞州区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得0.1分,最高10分。 | 地税局 | 系统自动 评分 | 无需提供材料。如果是个体户负责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
带动就业 (10分) | 在鄞州区创办创业实体,与招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带动就业5人以下(含5人),得5分;带动就业5人以上10人以下(含10人),得8分;带动就业10人以上,得10分。 | 人力社保局 | 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招用人员身份证原件。 3.招用人员劳动合同原件。 | |
发明创造 (10分) | 申请人5年内获得有效发明专利,是排名前二位的主要发明人,并且专利权非转让(转移),发明人未变更的,得4分。拥有多项有效发明专利的可累计积分,最高10分。 | 科技局 | 人工核查 评分 | 授权发明专利的专利号。 | |
表彰奖励 (10分) | 曾获得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首席工人、技术能手、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青年岗位能手、文明家庭、三八红旗手、巾帼标兵、巾帼文明岗、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荣誉称号,区级以上的得5分,市级以上的得8分,省级以上的得10分。 | 组织部 总工会 团委 妇联 流动人口办 | 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 相关荣誉证书原件或表彰文件,其中巾帼文明岗需提供单位证明。 | |
参与公益 (30分) | 在宁波WE志愿平台(网址:www.nbzyz.org)注册并服务满24小时后,每增加10小时得0.1分,最高得10分。 | 团委 | 系统自动 评分 | 无需提供材料。 | |
申请人5年内在鄞州区参加无偿献血合计全血400毫升或血小板2次,得2分,每增加全血200毫升或血小板1次,得1分,最高得10分。 | 卫计局 | 依证明材料 审核评分 | 献血证原件。 | ||
在鄞州区登记成为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志愿者的,各得1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浙江省捐献造血干细胞,得10分;申请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浙江省捐献人体器官、角膜、遗体的,分别得10分、5分、2分。可累计积分,最高得10分。 | 红十字会 | 人工核查 评分 | 1.需提供各级红十字会颁发的志愿者证书或捐献证书。 2.结婚证原件。 3.户口本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 ||
赋 分 项 目 | 部门赋分 | 依申请,按审核通过的赋分办法加分。每位申评人加分上限为2分。 | 相关成员 单位 | 人工核查 评分 | 无需提供材料。 |
镇(街道) 赋分 | 依申请,按审核通过的赋分办法加分。每位申评人加分上限为2分。 | 居住地镇(街道) | 人工核查 评分 | 无需提供材料。 | |
村(社区) 赋分 | 依申请,按居住地村(社区)制定的赋分办法加分,加分人数不超过上年末该村(社区)流动人口总量的1%,每位申评人加分上限为2分。 | 居住地村(社区) | 人工核查 评分 | 无需提供材料。 | |
扣 分 冻 结 项 目 | 违法犯罪 | 申请人3年内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冻结积分申评期限3年;申请人5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冻结积分申评期限5年,其中曾犯危害国家安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冻结积分申评期限8年。 | 公安分局 | 人工核查 评分 | 无需提供材料。 |
违法生育 | 申请人家庭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扣30分。 | 卫计局 | 人工核查 评分 | 无需提供材料。 | |
违法失信 | 近5年内因行政处罚或失信行为被列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违法犯罪、违法生育情形除外),每项(次)扣10分。此项待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我区正式运行后实施。 | 发改局 | 系统自动 评分 | 无需提供材料。 | |
其他情况 | 申请人家庭因年内在鄞州区有涉及矫正归正人员、重症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重点青少年等特殊人群脱管失控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每项(次)扣30分。申请人家庭有成员涉及违法信访行为的,冻结积分申评期限3年。 | 综治办 | 人工核查 评分 | 无需提供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