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用人单位再招聘员工时会遇到再之前单位缴纳过社保的职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务合同后需要为这类员工重新缴纳中断的社保,具体怎么缴纳呢。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中断社保
缴纳对象:在单位参保的职工,如果需要补缴中断部分社保的,应当由单位出面经办,
办理材料:
1、除经办人身份证、补缴申请表(公章)外,
2、宁波市户籍人员个人养老保险缴费中断:补缴人员身份证、户口簿;
3、单位原因造成的应缴未缴中断:劳动合同、补缴时段所有员工的工资单、补缴员工的身份证、以及情况说明(公章);
办理地点:个人中断不超过一个月的养老及中断不超过三个月的医疗保险如需补缴,可由用人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为其办理续保同时申请补缴,不需要到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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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社保中断后个人续缴
1、宁波市户籍人员
个人参保可向户籍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
1)城镇失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及复印件、缴费银行卡(开户行由各区选择)。
2)自由职业者(包括农村户口)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缴费银行卡。
市本级受理地址:解放南路257号。
二、非宁波市户籍个人
参保条件和办理: 仅在宁波按月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个人缴费,且仅医疗保险。
材料:《宁波市外地户籍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地点:本人暂住地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代理机构办理参加基本医保手续
经办时间:市局每个月1-23日,各县市区1-20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部分截止到每月15日。
个人社保最低缴费标准:目前养老736.2元每月、医疗337.4元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