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使用在宁波的量化积分申请积分落户、子女积分入学之前,首先需要进行量化积分的申请,正式加入宁波积分系统。
宁波北仑量化积分申请
北仑区流动人口积分专窗地址及电话
单位名称 | 积分专窗地址 | 咨询电话 |
新碶街道 | 新碶街道明州路166号 | 86785399 |
小港街道 | 小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振港路55号) | 55222648 |
大碶街道 | 大碶街道人民北路2号(文化宫东侧) | 86786164 |
柴桥街道 | 柴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处内) | 86787019 |
霞浦街道 | 霞浦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水斗路8号) | 86787360 |
戚家山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 戚家山街道 东海路16号 | 86786053 |
春晓街道 | 春晓街道办事处办证大厅B101 | 86788275 |
梅山街道 | 梅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处一楼西侧) | 86788646 |
白峰街道 | 白峰街道龙口路43号 | 86788066 |
郭巨街道 | 郭巨街道福民路77号 | 86789534 |
一、申请对象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不含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生活、工作的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二、申请资料
申请人申请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下同)。
(一)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本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二)积分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表》,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申请人携带基本材料及积分材料,前往本人《浙江省居住证》所在街道积分专窗,填写提交《北仑区2017年度流动人口常态化量化积分申请表》及申请资料后,积分专窗应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现场打印受理回执,同时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纸质资料归档处理。
2.审核评分。
审核部门登录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核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积分查询及资料更新。
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资料后,直接登陆北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智能平台——“e乡北仑”(网站和APP客户端)通过“积分查询”栏目和APP客户端中的“我的量化积分”栏目实时查询积分审核进展,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前往积分专窗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可查询积分总分。
4.积分公示。
积分受理结束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在“e乡北仑”(网站和APP客户端)上对参与本次参与常态化积分的名单及得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申请人的《浙江省居住证》自动生成积分,同时可通过“e乡北仑”APP客户端“我的量化积分”栏目进行查询使用。
5.积分应用。
申请人可根据《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凭智能手机安装“e乡北仑”APP客户端中的“电子居住证”或“我的量化积分”享受商家积分梯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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