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购买商品房组合贷款,如果使用公积金余额部分提前还款,可否先归还商业贷款部分? 配偶的公积金余额可以用来提前还贷吗,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提前还款还有哪些限制规定和要求?
根据《宁波市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操作规程》(甬房金管【2007】46号)中第三十四条提前还款的有关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须向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经受委托银行同意,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借款人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提前还贷前应先归还当期的本金和利息;(二)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由借款人自主选择还贷品种;
(三)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还款额应在万元以上,提前还贷后原贷款利率档次不变,剩余还款期限和月还款额重新计算确定,并签订借款补充合同或在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表中明确借款补充条款。住房公积金不能用于部分提前还款,职工如已签订委托提取逐月划转业务的,当月提前部分还款后,第二个月,公积金中心自动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不大于上月还款金额(包括提前还款金额)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职工指定银行账户内,本人划转不足的,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也将自动划转(配偶也须签订委托提取逐月划转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