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每年的就业补贴申请什么时候开始,准备哪些材料去申请补贴呢?
宁波余姚就业补贴申请通知全文
根据《关于重新明确部分就业创业政策补贴申报时间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18〕106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余政发〔2015〕54号)和《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实施细则》(余人社〔2016〕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宁波编制的《宁波市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平台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宁波市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平台服务事项“八统一”梳理表(第二批)》和《宁波市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平台服务事项办事表单汇编(第二批)》的内容,现就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的毕业两年内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2016年1月1日起,被中小微企业录用,在同一家企业签订一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一年给予每人20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四、申报材料
1. 《宁波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企业申报表》(单位填写,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或《宁波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个人申报表》(个人填写)一式两份;
2. 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所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要激活有效);
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申报时间、地点及程序
自符合申报条件之月起12个月内随时申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企业注册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
六、其他
1. 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申报时间将严格按规定执行,逾期不再受理。对弄虚作假申领的企业和个人,一经核实,要追回所有补助金额,取消享受其他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各乡镇(街道)办理部门联系电话见下表:
具体事项也可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2832910 62703300。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就业补贴】获取宁波就业补贴申请入口、申报条件/方式/流程、补贴标准、发放时间等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