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落户学历有什么要求,最低学历要求是什么?宁波落户新政策2018年3月开始执行,对于学历和其他硬性要求都有放宽条件哦
宁波人才落户的学历要求
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也就是新的宁波落户政策。新政策中的人才落户将高中生、中职生纳入落户范围。
高中、中专学历落户
1、具有高中学历、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或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2年,在本市(市六区城镇)有合法稳定就业,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范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无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可自行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
原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放宽到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有意愿来我市就业的,可申请将户口迁至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历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户口迁至合法稳定住所处;
2、落实就(创)业单位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3、本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至就(创)业地、合法稳定住所处或原籍地。
往届生专科以上学历人才落户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人员;
35周岁以下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技能职业资格,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且持本市登记的《浙江省居住证》的,可自行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高层次人才落户
高层次人才划分标准:点击查看
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至合法稳定住所的,不受住房面积限制;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随迁至“高层次人才专户A类家庭户”。
高级人才和在甬工作3年以上的硕士、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技师以及有一定贡献的紧缺人才配偶、未婚子女随迁至合法稳定住所的,不受住房面积限制;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随迁至“高层次人才专户B类家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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