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市政府发布《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细则自2022年10月27日起施行,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宁波亲属投靠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亲属投靠落户办理条件+材料
(一)夫妻一方为市区户口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其配偶提交以下材料可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1、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拟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
3、结婚证;
4、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被投靠人户口在农村地区的可参照本条执行,并提交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的房屋权属证明。
与父母同户一方因服现役被注销户口的,与公婆或岳父母实际居住生活的另一方,凭结婚证和被投靠方或其父母所居住房屋的权属证明等材料,申报户口迁入公婆或岳父母处。
(二)父母一方为市区家庭户的,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提交以下材料可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1、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拟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
3、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
全日制在校成年未婚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成年未婚子女可参照本条执行。全日制在校成年未婚子女需提交学生证,达到法定婚龄的还需提交未婚声明;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三)成年子女户口在市区城镇范围内的,其老年(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下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
提交以下材料可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1、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拟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
3、被投靠人或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在城镇范围内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提交迁入地登记的《浙江省居住证》,可以不受年龄限制。
(四)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8周岁以上须征得本人同意)。
提交以下材料可将户口迁至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处:
1、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拟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
3、父母双方死亡证明或因死亡户口被注销证明;
4、亲属关系证明或监护人证明(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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