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的情况包括: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等等情况。
职工申请了抵押消费贷款可以提取宁波公积金吗?
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仅限于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物的住房贷款。住房循环贷款、信用贷款、消费贷款、住房加按揭等均不属于还贷提取公积金的范围。
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一)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五) 出国、出境定居的;
(六) 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 度的;
(七)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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