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的情况包括: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等等情况。
宁波公积金还贷提取(条件+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条件及材料
购买自住住房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职工可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提取,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
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可提取的金额:当年还款本息额(指提取月至上年同月),累计不超过贷款本息之和。
取得本市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在本管理中心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复印件,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
提取额度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 :当年还款本息额(指提取月至上年同月),累计不超过贷款本息之和。
二、购买自住住房取得商业性贷款或组合贷款
条件及材料
购买自住住房取得商业性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职工可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提取,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
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房产证复印件(首次提取时留件),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复印件,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 。
提取额度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当年还款本息额(指提取月至上年同月),累计不超过贷款本息之和。
三、提前清偿贷款
1、职工用住房公积金提前清偿贷款的,应向贷款银行提出提前清偿贷款申请,银行为职工出具提前清偿贷款情况证明书 。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在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复印件(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房产证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 :职工当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开具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书的当月),且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
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2、职工自筹资金,已向贷款银行提前结清贷款的。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
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 :提前还款月之前公积金余额,且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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