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度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落户办法公布,2022年度量化积分落户计划指标总量为50户。
2022年宁波北仑区积分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落户指标
北仑区2022年度量化积分落户计划指标总量为50户。
基本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持有本区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申请时正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四)申请时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请资料
申请人申请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
(一)基本资料。申请人提出积分落户申请时,应携带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本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申请人本人或配偶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二)积分材料。申请人应按照《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表》(2022年版),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申请时间及办理程序
(一)申请时间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区今年流动人口积分落户业务受理期将延长20天,即积分落户申报时间截止为2022年11月20日下午16:00(工作日)。其余资料申报要求按《2022年度北仑区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公告》保持不变,申请时所提交的积分资料均须处于有效期内。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申请人携带基本材料及积分材料,前往本人浙江省居住证所在街道积分专窗填写并提交《北仑区2022年度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落户申请表》及申请资料后,积分专窗应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
2.审核评分。审核部门登录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核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形成审核分。
3.积分查询及资料更新。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资料后即可直接登录“e乡北仑”微信公众号“积分查询”栏目实时跟进积分审核进展,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前往积分专窗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可查询积分总分。
4.积分公示。积分受理结束后,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在北仑区流动人口智能服务平台(网站、e乡北仑微信公众号及“浙里办”APP北仑站)上对参与本次积分落户人员的名单及最终审核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积分分值从上而下确定落户名单。积分总分分值为零分或负分的,自动取消落户资格。
5.户口迁移。由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将本次获得落户资格人员名单移交给北仑公安分局。申请人可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携落户所需资料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落户资格。
其他事宜
(一)落户地说明。落户地必须是城镇,农村集体土地住宅不能落户;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共有产权住宅仅允许一户办理;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取得落户资格的可在申请人录(聘)用单位、人才服务中心或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二)户口迁入。经审核获取落户资格的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按有关投靠和随迁政策办理。
(三)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将按照现行入学政策享受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四)诚信申报。申请人应当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并核实有提供虚假或者伪造材料骗取落户资格的情况,未落户的取消其落户资格,已落户的注销其弄虚作假所落户口,退回原籍,且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量化积分资格并作为失信信息纳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其他。
1.由于行政区归并等问题,大榭街道首次纳入此次北仑区量化积分落户管理,但由于尚未设置街道专窗,请符合前置条件的申请人直接前往就近的其他街道积分专窗申请办理。
2.关于落户时产生其他政策性问题,由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表
类别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证明资料 | 备注 | 审核单位 |
基础 项目 (100分) | 年龄 (5分) | 年龄在16周岁(含)至50周岁(含)区间的,得5分; 年龄在51周岁(含)至60周岁(含)区间的,得2分。 | 居民身份证。 |
| 北仑公安分局 |
持证居住 (30分) | 《浙江省居住证》持证人在本市累计居住(含持证前)每满1个月得0.25分,最高限30分。 | 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电子居住证。 | 户口在慈溪、余姚、象山、宁海的持证人,仅计算持证期内的居住时间,户籍时间不计分。 | 北仑公安分局 | |
缴纳社保 (30分) | 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每个月得0.25分,最高限30分。 | 参保证明原件。 |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文化程度 (10分) | 大专学历得3分; 本科学历得6分;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历及以上得10分。 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 1.2002年前大专毕业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2.2002年后大专毕业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原件。 | 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不计分。 | 区教育局 | |
职业技能 (10分) |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得2分;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四级,得4分;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得6分;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得8分;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得10分。 |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 按最高职称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计分,不累加计分。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技术员级职称,得4分; 助理级职称得,得6分; 中级职称,得8分; 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0分。 | 涉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提供资格证书和评审表,若在外地取得,还需要提供当地人社部门或职称管理部门文件。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类别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证明资料 | 备注 | 审核单位 |
基础 项目 (100分) | 就业 (5分) | 在本市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得5分。 | 1.劳动合同原件; 2.参保证明原件。 | 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一致方可赋分。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得5分。 | 身份证原件。 |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在本市持有本市工商营业执照,连续1年以上的,得5分。 | 营业执照原件。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在本市持有流转土地合同从事农林牧渔生产,连续1年以上的,得5分。 |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 合同需经所在镇、街道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鉴证。 | 区农业农村局 | ||
住房 (10分) | 居住在企业集体宿舍的,得5分。 | 企业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原件。 | 1.租住地址与申请人居住证地址一致方可赋分; 2.承租人为配偶,提供结婚证原件。 | 北仑公安分局 | |
居住在已列入政府公租房计划的公租房的,得5分。 | 已备案的租房协议原件。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居住在合法租赁房屋的,得5分。 | 在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租赁子平台)备案的租赁合同。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商品住宅(含公寓房)的,得10分。 | 1.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2.登记在配偶、子女名下的,提供结婚证、户口本、配偶、子女身份证。 | 家庭成员范畴仅限于配偶和子女。 | 区不动产权管理中心 | ||
加分 项目 (50分) | 紧缺岗位 (5分) | 符合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紧缺公众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中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得5分。 | 相关专业高级工以上技能证书。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投资纳税 (5分) | 在本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得0.5分,最高限5分; | 个税完税证明。 | 完税证明按年度计算。 | 北仑区(开发区)税务局 | |
在本市从事经营活动实际缴纳税收总额乘以投资比例后的金额,每1万元得0.5分,最高限5分。 | 1.完税证明; 2.个体户负责人或企业投资人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北仑区(开发区)税务局 | |||
带动就业 (5分) | 在本市创业,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带动就业1人的,得0.5分。 |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员工参保证明。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类别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所需证明资料 | 备注 | 审核单位 |
加分 项目 (50分) | 发明创造 (5分) | 在本市获得有效发明专利的原始发明人(排名前二位),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得5分、3分、1分; | 专利证书原件。 | 复印件无效。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在本市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得5分。 | 荣誉证书(表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 无 | 区科技局 | ||
表彰奖励 (10分) | 在本市获得各级党政部门、群团(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颁发的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区县(市)级分别得10分、8分、5分、3分。最高限10分。 | 荣誉证书(表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 1.单位获奖,个人不计分; 2.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励计分; 3.不同奖项可累加计分。 | 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 |
参与公益 (10分) | 在宁波WE志愿平台(网址:www.nbzyz.org)或“省志愿汇”或全国志愿服务信息注册并服务满24小时后,每增加5小时得0.1分,最高限10分。 | 服务时间证明材料 | 近3年内,每年活跃度需超50小时方可赋分。 | 团区委 | |
无偿献血 (5分) | 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献全血每100毫升得0.5分,献血小板每1次得1分。可累加计分,最高限5分。 | 献血证 | 仅限于申请人本人。 | 区献血办 | |
无偿捐献 (5分) | 在本市登记成为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志愿者,各得0.5分;在本市捐献造血干细胞,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得5分;在本市捐献人体器官、遗体、角膜,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得5分。可累加计分,最高限5分。 | 1.志愿者证书; 2.造血干细胞捐献荣誉证书、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登记卡或捐献证书; 3.结婚证、户口本或直系亲属证明。 |
| 区红十字会 | |
扣分 冻结 项目 | 违法失信 | 近3年内申请人因行政处罚或失信行为被列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违法犯罪情形除外),每项(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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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发改局 |
违法犯罪 | 近3年内申请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次扣10分;近3年内申请人受到刑事处罚的,每次扣30分;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与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实施积分冻结,冻结期为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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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仑公安分局 | |
北仑区个性指标 | 三级指标 | 所需证明资料 | 备注 | 审核单位 | |
落实企业服务 外来务工人员 主体责任 (5分) | 落实企业服务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的“龙腾”工程企业班组长得1分,中层管理层得3分,高层管理层得5分; 落实企业服务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的区重点工程计划企业项目的企业中层管理层得2分,高层管理层得3分。 | 自动赋分。 | 1.企业于3月底前统一汇总上报于发改局,数据导入系统,自动赋分。 2.不累加计分。 | 区发改局 | |
其他落实企业服务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的企业中层管理层得1分,高层管理层得2分。 | 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 ||||
住房公积金 及 租住合法场所 (7分) | 住房公积金(5分) 在北仑区有活跃帐户且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得1分; 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至11个月的,得2分; 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至23个月的,得3分; 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的,得5分。 | 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原件。 |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租住合法场所(2分) 租住房屋已办理有效的《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得2分。 | 1.《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原件; 2.承租人为配偶,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 | 申请人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登记地址需与《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一致方可赋分。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流动人口党员管理 (2.5分) | 申请人在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成为正式党员的,得0.5分; 申请人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到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报到的,得0.5分。 | 《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原件; |
| 区委组织部 | |
申请人在所在地党组织担任书记的,得2分,担任委员的,得1分;在居住地社区大党委担任兼职委员的,得1分。 | 由北仑区各党(工)委出具的流动党组织任职情况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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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个性指标 | 三级指标 | 所需证明资料 | 备注 | 审核单位 | |
文明创建 (3.5分) | 融合组织志愿服务(2分) 近3年内申请人积极参加文明典范城市常态化创建,自觉加入融合性社会组织参加志愿活动的,每增加10小时得0.2分,最高限2分。 | 自动赋分。 | 融合性社会组织于3月底前统一汇总上报于各街道办事处后导入系统,自动赋分。 | 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 |
文明经营(1.5分) 近3年内被评选为五星级经营户,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得0.5分/年次,最高分限1.5分。 | 荣誉证书(表彰文件)原件 |
| 区文明办 | ||
不文明行为 在创建活动中,因不遵守文明规范,出现的不文明行为,经劝阻未整改的,或不服从街道、社区(村)管理,每发现1次扣0.5分。 | 无需提供材料 |
| 区文明办 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 ||
社会组织 管理 (3分) | 在经北仑区民政局登记且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担任会长、理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得2分;担任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等职务的得1分。 在经各街道办事处备案的社会组织担任负责人的得1分,担任骨干的得0.5分。 在流动人口融合性社会组织担任专职副会长的得3分,担任理事或小组长的得2分,登记在册的会员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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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 |
积分学习 (5分) | 下载“浙里办”APP,订阅 “e乡北仑”专栏并注册,通过其“积分学习”模块主动学习,按答题情况最高得5分。 | 自动赋分。 | 区流管中心于3月底统一汇总后导入系统,自动赋分。 | 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 |
其他 | 青年北仑(2分) 成功申领青年北仑卡并完成答题激活的,得2分。 | 自动赋分。 | 区大数据中心于3月底统一汇总后导入系统,自动赋分。 | 区大数据中心 | |
数字电视(2分) 安装并正常使用北仑广电数字电视的得1分;自开户时间次年开始计算,每缴费一年得0.5分,最高限1分。 | 广电网络公司开具的标准格式证明原件 | 须连续使用并且中途无报停或欠费记录方可赋分 | 区传媒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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