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慈溪市公租房保障准入标准相关规定》公布,规定非慈溪市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在慈溪市享受货币补贴保障仅限一次,且保障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申请慈溪公租房对住房有什么要求?
住房条件
1.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
在宁波市无住房,或单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多人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2.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
在宁波市无住房。
其他相关规定
(一)原已按城乡一体化政策纳入公租房保障的慈溪市农村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符合除户籍外其他资格条件的,可继续按慈溪市城镇户籍困难家庭类型享受公租房保障政策。
(二)非慈溪市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在慈溪市享受货币补贴保障仅限一次,且保障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且经认定的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的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期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
(三)2023年12月31日前(含),已提交申请的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在保障期限内按原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准入标准执行,不执行新准入标准。
政策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cixi.gov.cn/art/2023/10/25/art_1229041902_1780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