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江北区公租房申请指南来了,引进人才类型(新就业无房职工)类型为人才窗口办理,由单位统一申请,城镇中低收入类型和外来务工类型为各街道受理点办理,外来务工由单位统一申请。
宁波江北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方式)
引进人才(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申请条件
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该类家庭由所在单位将本单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单位需提供的材料统一交到人才中心受理点受理):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18个月内)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未享受宁波市、区人才住房扶助相关政策的引进人才。(人才住房扶助相关政策具体为《关于进一步深化北岸智谷建设的实施意见》(北区办发[2018]10号)、《关于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甬人社[2019]17号))
2、已与注册登记在本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内无房。(包括自有非住宅用房和已签订购销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期房,自有住房在5年内转让或征收、拆迁的,应当计算在内)4、申请时在市区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申请时为准)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下列资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纸):
1、申请人(家庭)需提供个人(家庭)无房证明或签署无房承诺书。
2、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分别提供市区内只有一套住房的现住房情况资料证明,无房的提供个人(家庭)无房证明或签署无房承诺书。
现住房情况资料证明参照本细则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2点中“现住房情况资料证明”所列相关资料。
3、《申请审批表》。
4、申请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
5、申请人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6、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申请前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证明。
8、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方式
引进人才类型(新就业无房职工)类型为人才窗口办理,由单位统一申请。
申报入口
1、线上办理
①浙里办APP
2、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