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宁波社保 > 宁波工伤认定流程一览
宁波工伤认定流程一览
2023-07-20 16:54【我要纠错】

【导语】: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 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 以下称职工) 缴纳工伤保险费。

  宁波工伤认定流程一览

  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向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助机上进行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二)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工伤认定补正材料告知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调查核实并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1.事故现场调查取证;

  2.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3.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4.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进行举证,并出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5. 也可以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但对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24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四)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6个工作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手机访问 宁波本地宝首页

  • 宁波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 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 以下称

  • 宁波市工伤认定申请表下载及样表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 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 以下称

  • 宁波工伤认定材料需要哪些?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 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 以下称

  • 宁波工伤认定多久要办理?附申报时限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 宁波工伤认定标准+申报条件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 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 以下称

  • 宁波工伤认定申请指南(标准+入口)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 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 以下称

  • 宁波工伤认定标准最新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 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 以下称

  • 宁波市工伤保险政策问答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 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 以下称

  • 宁波职工个人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吗?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 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 以下称

  • 宁波哪些人可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 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 以下称

  • 宁波工伤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 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 以下称

  • 2023年宁波养老金调整最新标准

    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