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货币补贴保障对象是指符合《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7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甬建发〔2023〕49号)等规定条件的在奉化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2023年奉化公租房货币补贴申报流程一览
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公租房货币补贴前必须先进行奉化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积分申请政策详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奉化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意见》(奉政办发〔2022〕9号)。本次奉化区流动人口公租房货币补贴量化积分申评途径为线上或者线下申请。积分申评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8日(线上申请不限时间,线下申请限法定工作日)。
量化积分申评流程
符合我区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可选择以下方式参加量化积分申评(两者选其一):
1.线上申请: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浙里新市民”服务专区(宁波本级区域)或者手机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服务专区,在公租房补贴应用中自主上传各类资料进行线上申请。
2.线下申请:携带申请公租房补贴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暂住地)所在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量化积分受理窗口进行线下申请。
(二)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在获得积分并收到手机短信通知后,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向奉化区行政服务中心基本建设窗口提出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31日(法定工作日);
(三)核准后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按受理登记先后顺序排序,根据奉化区年度指标数实施保障。超过公租房货币补贴年度保障户数指标的,下一年度需重新申请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和公租房货币补贴。
(四)申请人员自收到公租房货币补贴审核通过的短信7日后的一个月内,前往奉化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签订合同,一个月内未完成合同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
政策来源:奉化区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fh.gov.cn/art/2023/9/22/art_1229019521_4313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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