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市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可申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可用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需求,进一步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提高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
消费券的使用标准
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自付金额的40%进行折扣,分别为累计不超过每月500元、800元。后续的抵扣比例、额度按国家部委要求,依托“民政通”动态调整。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申领对象
居住在宁波市的,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为补贴对象。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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