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关于象山县2026年第一季度人才购房补贴申领的通知》已经公布,第一季度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8日。
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一次性给予实际购房总额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
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含紧缺职业<工种>技师)人才,一次性给予实际购房总额5%,最高15万元的购房补贴。
上市交易规定
人才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服务期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5年服务期即人才在象连续缴纳社保满60个月,其中第Ⅰ类人才5年服务期即在象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60个月)。未满5年服务期离开我县工作单位的,由县人力社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督促当事人按服务年限比例退回相应购房补贴,申请人退还相应补贴的,房产方可上市交易。人才应退还金额=已发放的购房补贴-(已发放的购房补贴/60月×实际服务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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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https://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18/art/2026/art_46fd90cbf7844806819e2c4d8d652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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