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海曙区2021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落户公告已经公布,2021年度量化积分落户计划指标总量不超过30户。
2021海曙积分落户申请材料有哪些?
积分落户申请所需证明材料
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
申请时间
2021年10月15日—11月14日(法定工作日)
其他事宜
(一)户口迁入要求。户口迁移手续按宁波市现行户口迁移政策办理。
(二)配偶子女随迁。经审核获得落户资格的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有关投靠和随迁政策办理。
(三)法律责任。申请人和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假或者伪造,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履行职责,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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