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象山失业补助金办理地点为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分中心(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天安路926号)综合服务区3-9号窗口。
宁波象山失业补助金办理地点(附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分中心(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天安路926号)综合服务区3-9号窗口
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发放标准
①失业保险金期满的、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失业保险金的30%;目前宁波市为547元/月;
②累计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享受失业保险金的20%。目前宁波市为365元/月。
领取时间
失业补助金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
发放时间
当月24日(含)前审核通过的,当月开始享受待遇。当月24日后审核通过的,次月开始享受待遇。首次发放时间一般为当月月末或次月月初。遇节假日顺延,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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