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活动要求,在象山县指定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以申请获取消费红包哦。
象山县第四期汽车消费红包活动对象
在象山县指定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企事业单位购车不参与此次活动)。已享受第四期云闪付汽车消费券(2023年11月29日发放)的交易车辆不得重复享受此次数币汽车消费券补贴。
发放流程
1.消费者需到指定汽车销售企业购车,使用建行数字人民币支付一笔2万元或以上的购车款,并打印POS小票或交易记录截图;
2.汽车经销企业负责协助收集客户购车相关材料,并提交建行象山支行;
3.建行象山支行负责资料收集审核,并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10个工作日内,按照汽车4S店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向审核通过的消费者发放相应金额的数字人民币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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