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凡个人(单位购车除外)在活动参与商家购买新车一台(含新能源电动车)即可享受购车消费券福利,在车企向商务局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发入个人卡包(云闪付红包)。
一、活动时间
订单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月28日。(具体根据资金使用情况,用完为止)
发票开具时间:2023年2月1日至3月15日。
二、参与商家
注册在海曙区、符合条件的汽车企业(详见名单)
图源:云闪付APP
三、活动内容
(1)赠券方式。车企向商务局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发入个人卡包(云闪付红包)。
(2)赠券标准。凡个人(单位购车除外)在活动参与商家购买新车一台(含新能源电动车),车价开票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的赠送消费券1500元;开票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的赠送3000元;开票价格15万元(含)至30万元的赠送6000元;开票价格30万元(含)以上的赠送10000元。
(3)使用范围。消费券可在海曙区内部分商场、餐饮等单位消费(参照云闪付活动页面使用范围)。
(4)使用时间。领券后30日内使用有效,逾期作废。
四、其他事项
使用本轮海曙区购房所赠消费券购买新车的,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购车赠消费券活动。
五、申请流程
1.由经销商负责填写《购新车送优惠活动(第六期) 订单汇总表》,每天下午17点前报至区商务局指定邮箱备案。
2.经订单备案的购车人在提车并开具发票后,经销商上报《海曙区机动车购置补贴申请表》 (签字盖章) 、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订购合同 (协议) 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购新车送优惠活动 (第六期)发票汇总表至指定邮箱。
六、相关要求
1.此次申请补贴的购车人必须为个人。
2.参与活动的经销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把握资料申报时间,按规定时间提交,以避免错过补贴时效。
3.经销商须严格审核把关客户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擅自更改订单等有关信息,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立即终止参与活动,并取消参与今后同类政府活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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