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海县2025年四季度汽车消费券发放200万元,活动时间从2025年11月21日到12月31日,资金用完活动自动终止。
2025年宁海汽车消费券申领指南(时间+方式)
活动时间
2025年11月21日-12月31日。
活动内容
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配置消费券200万元,资金用完活动自动终止。该项政策与国家、省市相关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一)参与对象:
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企事业单位购车不参与此次活动)。
(二)补贴标准:
1.购车发票价在5万元(含)—10万元(含)的发放1000元购车补贴和2000元通用消费券(汽车专享);
2.购车发票价在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的发放2000元购车补贴和3000元通用消费券(汽车专享);
3.购车发票价在20万元(不含)—30万元(含)的发放4000元购车补贴和4000元通用消费券(汽车专享);
4.购车发票价在30万元(不含)以上的发放6000元购车补贴和5000元通用消费券(汽车专享)。
活动期间每名补贴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用完活动自动终止。
(三)补贴方式:
个人消费者至发券平台上传购车相关资料,包括购车发票(开票时间需在2025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间)、银联交易POS小票或银联交易凭证(限刷卡、手机PAY、银联二维码支付,单笔支付金额≥2万元)、车辆识别代码(VIN码)、车牌号、机动车登记证书、联合承诺书(由车企提供)、身份证照片、银行账户信息等。由销售车企负责指导购买人申报、审核申报资料,再经发券平台复核后锁定补贴额度。
(四)申报与发放流程:
购车用户通过云闪付“市县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宁海第四期汽车消费券“小程序上传补贴申报材料;汽车销售企业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对用户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审计机构对车企初审材料进行二次复审。审核通过后,补贴额度将被锁定。县商务局和发券平台分别按照最终审核名单对消费者发放补助资金和消费券。
(五)商户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与本次汽车消费券的车企需要通过云闪付APP搜索“宁波商户空间”,上传营业执照、承诺书等资料,审核通过后,纳入本次汽车消费券参与商户名单(参与商户名单可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宁海县消费券”查询)。
通用消费券(汽车专享)说明
(一)通用消费券(汽车专享):本次活动中发放的通用消费券(汽车专享)为面值500元消费券(消费满500元可抵用),可在参与活动的商户使用。通用消费券(汽车专享)使用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
(二)参与商户报名方式:参与商户报名方式:有意向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的餐饮、零售商户,须在11月30日前向宁海县商务局提交报名申请表(附件1)、商户承诺书(附件2)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等申请资料,经审核通过后,纳入本次消费券使用商户名单(参与商户名单可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宁海县消费券”查询)。参与商户应严格遵守消费券使用规则,确保消费券真实有效使用,不得设置使用门槛或变相提高消费门槛,不得与消费者串通套取消费券资金。
注意事项
(一)汽车购新消费券不可与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叠加,每位消费者仅能享受1次补贴。若因重复申报等原因导致补贴错发,车企和消费者做为责任人,须退回重复补贴资金,若未能及时追回,车企承担所有补贴损失。
(二)若消费者退车,须全额退还已领取的补贴。
(三)购车人需关注补贴申报材料审核进度,因资料不完整、不正确导致申报材料退回的,需及时修改补正申报信息,申报材料退回期间不占用补贴名额,如因此导致补贴资格已满无法再次提交的,由消费者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对审核退回后7日内未及时补正信息的,不论是否已占用补贴名额,均视为申请作废,撤销申报数据。
(四)消费者提供的收款银行卡号须为补贴申请人本人62开头银联借记卡,并确保账户可正常接收补贴资金。如因消费者提供的银行账号错误、账户受限等问题打款失败的,原则上给予1次修正机会,如修正后银行账户信息仍打款失败的,视为放弃补贴。
咨询电话: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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