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关于宁波市非机动车登记的相关事项,包括受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小编整理了相关方面的内容,供广大市民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公安局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公安局
受理地点:非机动车管理所及各上牌点
咨询电话:0574--87761247
审批关联部门:本部门单独审批
申报条件:1、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技术标准。 2、三轮车必须是市政府规定的保留公益事业用车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说明:
窗口工作时间:上午:9:00 - 12:00,下午:13:30 - 17:00。
网上申报——直报:表示可直接在网上申报,并且通过预申后无须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等待行政部门完成审批后直接携原始申报资料到相应窗口取证。
网上申报——非直报:可直接在网上申报,通过预申后须携带原始申报资料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
网下申报项目:尚未开通网上审批服务,须直接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