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北仑区低保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宁波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办理对象: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持有《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的支取人员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北仑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或财务印鉴章;
3、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仑区低收入家庭扶助证》、《特困职工证》“三证”之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取金额为当前本息余额。
办理地点:
北仑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座1楼公积金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即时(支取日为区级机关工作日,下班前半小时止(7月份调整基数,不办理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