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宁波医保就医怎么结算?
结算方式
参保人员因病需要治疗的,凭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可选择在我市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医疗费直接结算。
1、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按规定记账后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属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由个人用现金支付。
2、参保人员在浙江省内其它城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就医,无需备案,可直接刷卡就医结算。
3、参保人员进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转浙江省外就医以及长期异地居住就医的,应事先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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