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医保断缴会影响基本医保待遇享受,影响生育待遇享受,还会影响退休待遇,如果在退休时还未缴够规定年限,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
城乡居民医保发生断缴,怎么办?
城乡居民医保是一年一缴。根据目前我市政策,每年下半年的集中征缴期可以缴纳次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完成缴费的可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在宁波,如果发生了居民医保断缴,可以进行年中补办,但有一定的待遇等待期。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自2025年度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从2025年起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和中断缴费人员再参保都会有等待期,至少3个月。
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方式
各类居民完成参保手续后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税务”中的“宁波社保缴费”服务、“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浙里办”APP等进行线上缴费。
注意:若出现因数据传输延时造成缴费不成功,建议在办理参保手续后次日再进行重试。
本市全日制学籍学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办理缴费手续。务必要在接到学校的缴费通知后再办理,避免因缴费信息尚未生成而无法缴费。
线下缴费方式
可使用设点在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医院、银行等的市政务自助办事终端办理缴费。
可通过九大合作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鄞州银行]各网点柜面查缴。
使用近亲属家庭共济方式缴费
实施家庭共济的近亲属为浙江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适用对象为省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本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医保经办机构等多渠道,承诺并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建立家庭共济绑定关系。
已与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由省内近亲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起,使用其历年账户结余资金缴纳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具体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税务”中的“宁波社保缴费”服务、“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浙里办”APP以及市政务自助办事终端等缴费渠道进行缴纳。
其他缴费方式
可通过九大合作银行协议账户扣款等方式办理缴费。
温馨提醒: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参保】可获取2025年度宁波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参保条件、缴费标准、参保&缴费办理入口、办里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