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通知已经公布,在宁波市域范围内,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予以新车销售价格40%的立购立减补贴。
补贴申请材料
资料包括:
个人消费者身份证照片或复印件、以旧换新登记表、新车销售发票等相关材料。
附件: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登记表(参考样式)
点击查看:宁波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范围与标准
自2025年1月26日起至12月31日,在宁波市域范围内,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予以新车销售价格40%的立购立减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辆。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新车销售价格以在我市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若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则适时发布活动结束公告。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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