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5版),旧版出生证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
我要查询 :
出生证明办理出生证明补办出生证明换领
办理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生的婴儿
办理材料
1、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
2、商定婴儿姓名。婴儿姓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随父姓或随母姓。
3、婴儿母亲携带婴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办理时还需受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由证件人母亲签名的委托书。
办理流程
1、填写《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
2、携带上述材料到签证机构申领
3、签证机构当场办理
4、领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请当场核对信息,如发现有错,及时向签证机构申请换发。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