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三角沪苏浙皖一市三省区域全域范围内,全面实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长三角区域内户籍居民在异地工作、学习、生活,需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就近任一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即可。
上海人在宁波办身份证需要什么?
【首次申领身份证】
办理材料
(一)年满16周岁:申请人本人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监护人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身份证补办、换领】
办理材料
1、身份证件
(1)申请居民身份证换领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2)申请居民身份证补领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或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提交以下五项中的一项即可)
(1)居住证,原件1份;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原件1份;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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