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市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甬政办发〔2023〕61号),提出多项具体举措,其中一次性扩岗补助为阶段性政策(实施日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宁波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指南(条件+方式)
政策内容
在2023年6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市企业招用2023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参照执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参照执行)、登记失业16-24周岁青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招用1人一次性补助1500元。不含已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被招用人员。
经办时间
本补助采取“免申即享”或自行申请的方式办理,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受理、经办。
申请方式
目前,我市人力社保部门正在抓紧比对部、省下发的相关数据,在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后,将主动发送是否接受本补助的确认信息,经确认后,即可实现“免申即享”。
未收到确认信息但符合条件的企业,亦可通过以下方式:
1、线上申请: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nb.zjzwfw.gov.cn)、“浙里办”APP在线申请;
2、线下申请: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申报材料
申请需提供《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单位证照(可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被招用人员学历证明和劳动合同。
发放时间
补助资金将于审核公示后的次月发放至补助对象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同等享受。
2.企业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时招用的高校毕业生须仍在本单位参保;
3.同一个毕业生不能重复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ccxlrGLuNuyUBM1RAH9s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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