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生育二孩、三孩的产假为188天。
妇女产假的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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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规定陪产假规定
产假规定
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于同日公布施行。
为了更好地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
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
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同时,《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该办法规定增加的产假可以与修改后条例规定的产假进行叠加享受。
产假工资
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产假工资的计算公式是:(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特别提示: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