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在职女职工的法定产假是多长时间呢?不同的生产情况,产假是否也有不同呢?宁波本地宝为您解答1
在宁波女职工分娩后,其产假及有关待遇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期假15天);
(二)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
(三)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15天;
(四)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7天;
(五)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
(六)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的(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30天;
(七)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