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波市政府发布《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细则自2022年10月27日起施行,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宁波租房落户政策(最新)
租赁落户
办理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1年,本人(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城镇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在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满1年的。
办理材料
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提交以下材料可申报户口迁入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宁波市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3、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4、《浙江省居住证》。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交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和《浙江省居住证》;事后投靠的,申请时被投靠人仍需符合规定的落户条件。
注意
1、申请租赁落户的,居住登记时间以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为准,未登记或中断不计入居住登记时间,需实际居住。
2、房屋租赁关系解除后应将户口迁移至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
温馨提醒: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落户】获取宁波落户最新最全政策、落户宁波常见方式、落户最新条件、办理所需材料、政策原文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