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10月12日,甬城农商银行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相关要求,更好服务客户,我行现就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相关操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我行已发放的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
二、调整规则
(一)利率高于LPR-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LPR-30BP。
(二)其中存量固定利率房贷,需客户提出申请后,由线下办理转换为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
三、调整方式
(一)为便利客户,对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存量房贷,我行于2024年10月25日主动进行批量调整,客户无需申请。
(二)其中存量固定利率房贷,客户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丰收互联信用贷款”点击个人中心-房贷预约或者丰收互联APP内搜索“房贷预约”两种途径进行预约申请。我行客户经理也将主动联系客户调整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未申请转换的不参与调整。
四、温馨提示
(一)本公告发布后,如对批量调整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23日(含)之前向我行提出异议申请,我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本公告进行批量调整。
(二)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我行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我行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四)如需进一步咨询,可通过“甬城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甬心服务-网点信息”查看我行贷款服务机构或拨打4008896596咨询。感谢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